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昆明中院民四庭到富民法院开展业务交流指导
作者:邓丹琳  发布时间:2020-08-04 14:22:18 打印 字号: | |

昆明中院民四庭到富民法院

开展业务交流指导



       8月4日,昆明中院民四庭庭长余锋、副庭长田庄等一行五位干警到富民法院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等案件进行座谈指导。

   

余锋庭长首先肯定了富民县法院的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他表示富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上诉不多,中院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更是有限,此次市中院民四庭到富民法院是为了加强两级法院的认识与交流,就富民法院民商事案件审理质效进行沟通交流,互相学习,避免因部分法律适用及裁判尺度不统一而导致审判实务不规范。


 

指导工作会上,市中院民四庭几位同志首先就富民法院上诉至昆明中院民四庭的案件进行了案情阐述以及裁判理由解析;富民法院各团队负责人围绕承办案件中的疑难问题向中院同志请教意见,双方踊跃发言,各抒己见。

 

最后,富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邝代表富民法院表示,上级法院亲临我院进行业务指导,这是本院干警难能可贵的学习机会,各位干警应充分抓住契机在此过程中梳理业务的重难点,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在今后实际工作中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法,提升自身审判业务能力;向昆明中院以及中院民四庭各位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富民法院全体干警将持续努力,真抓实干,推动工作更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邓丹琳
联系我们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环城西路23号 电话:0871-6881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