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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坚守初心,无偿献血献爱心
作者:李彬  发布时间:2021-04-01 09:06:00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富民县法院法警李彬无偿献血的感人事迹感动着每位干警。李彬在大学里第一次参加无偿献血,从那时开始坚守了十七年。十七年来,共计无偿捐献全血7200ML,捐献血小板12治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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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象最深的一次是2015年8月18日富民县人民法院收到了一封来自病患家属的感谢信,对富民法院法警李彬互助献血使患者手术顺利进行表示感谢,声称在李彬互助献血的帮助下,患者已顺利进行了手术于2015年8月3日出院。


【故事是这样的】:

       据悉,2015年7月22日在昆明学习的李彬在休息时走到南屏街采血点附近时,遇到了一个未满18岁的小姑娘为给父亲做手术需800毫升血液,请了一个朋友和两个同学为其父互助献血,可是其中一个的血液检验不合格不能献血,这个小姑娘一时不知所措,她的同学、朋友向现场献血者讲了需献血做手术的事,希望可以有人帮忙献血。刚开始有位女士愿意但后来拒绝了,这个来自农村的小姑娘的父亲在昆明住院等待了二个多月,没有足够的献血,手术又得延期。正在他们着急万分的时候,李彬走上前去对他们说:“我给你们献吧!我已经献血十多次了,不差这一次。”就这样李彬填写了互助献血登记表,为小姑娘献了血。李彬同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体现的是尊重生命、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无偿献血直接的目的就是给需要输血的患者提供安全的血液,在帮助了患者的同时,通过自己的行动诠释了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品质,体现了关心社会、奉献社会、服务社会的高尚的道德情操。

       2020年疫情期间用血紧张,李彬同志仅2020年就捐献了800ML的全血和12个治疗量的血小板。2020年8月李彬同志获得了“2018-2019年度全国无偿献血银奖”,且被评为“昆明市2018-2019年度无偿献血先进个人”。无偿献血是一项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李彬同志用时间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青年的精神面貌,践行司法工作者应有的社会责任,奉献爱心、传递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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