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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民事团队法官同时调解两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作者:陈佳  发布时间:2021-06-02 16:17:13 打印 字号: | |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富民法院多措并举,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突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立足群众需求。富民法院民事团队法官扎实践行,务求实效。近日,在我院法庭内同时成功调解了两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两案均系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2016年将工程发包给原告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付了部分款项,尚欠余款至今未付。原告按合同履行了工程施工义务,被告应当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经法官主持调解,该建筑公司同意一个月内将拖欠的工程余款全部支付给原告。




       诚实守信不仅是履行合同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人类社会千百年传承下来的传统道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立足社会的基础和核心,合同双方应当按诚实劳动、信守承诺、诚恳待人的原则讲信用、相互协作处理好关系,维护良好的社会和经济秩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近年来,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屡见不鲜,我们充分认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必要性、紧迫性,统一认识,抓住重点,继续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基本、最迫切的问题,为维护农民工合法保障权益“暖心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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