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实在在的成果,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司法工作的根本标准,富民法院商事审判团队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商事审判团队全体干警牢记初心及使命,一以贯之地为民办实事、舒民忧、解民困。
案情简述
原告阚某与被告周某系同村村民,两家系相邻关系,双方房屋相邻一边留有一条阴沟,方便双方滴水。原告阚某认为被告周某为方便自己的生产及生活,不仅私自在双方滴水的阴沟内开挖菜地栽种蔬菜,还在阴沟内用鸡笼养鸡及堆放木头和杂物占用阴沟,导致阴沟被堵塞。为避免自己所住房屋因阴沟堵塞而导致排水不畅发生淹积水的情况的发生,原告阚某多次找到被告周某协商处理阴沟内堆放杂物问题,但均协商未果。为此,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化解该起矛盾纠纷,彻底解决双方的问题,富民法院商事审判团队负责人段志能多次本着邻里和谐、以和为贵、和气生财的原则,化身“和事佬”。联合大营村委会、司法所调解员前往两家勘察现场,为双方宣讲法律知识,阐明邻里之间和睦的重要性,并结合大量因矛盾纠纷激化发生严重后果可能要用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甚至生命健康为之买单的案例,耐心细致地为两家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也放下了彼此的成见,表示愿意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协商两家的事情。
群众无小事,细微处见真情,富民法院商事审判团队全体法官干警将继续秉承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实际行动检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切实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用真心排解民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