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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富民县人民法院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行动
作者:杨彦玲  发布时间:2021-06-29 16:13:53 打印 字号: | |

       为推动我县各级领导干部深化对“三个规定”的认识,带头执行好、坚持落实好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有关规定,在全县营造依法依规办事、保障公平正义、纯洁司法环境的良好氛围,推进我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按照县教育整顿办的要求,近日,富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邝到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讲“三个规定”重要内容,为五十余名干部职工上了生动的一课。



       宣讲会上,赵院长首先讲解了“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和坚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对保障国家法律正确统一,维护社会司法公信,保证公正、高效、廉洁办案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随后重点解读了“三个规定”的重点内容,包括领导干部禁止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若干规定和强制报告制度,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三应当”和正确履职方式,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的禁止性规定和正确接触交往方式等。



       此次宣讲会,进一步提升了非政法系统党政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对营造党政机关带头、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氛围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聆听宣讲的干部职工签订了《富民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纷纷表示将认真遵守宪法法律,认真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障司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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