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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排头兵】诉前调解——解民忧,便捷高效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2-05-30 16:58:47 打印 字号: | |


 “还真是快啊,如果是打官司,不知道要等多长时间,经过法院调解,20多天就拿到了第一笔赔偿款,非常感谢法官尽心尽力地帮助我们调解!”



 被告杨某某夫妇是承包农村房屋建盖的包工头。原告刘某某受雇杨某某夫妇到李某某家建盖房屋。2021年1月2日,在架模板过程中,原告刘某某从脚手架上摔落受伤,经送医就诊,原告椎体压缩性爆裂性骨折,经手术内固定物后,住院就医20天。出院后经鉴定原告刘某某伤残等级为九级,尚需后期治疗,原告刘某某遂向杨某某及李某某两家主张其损失,但经多次协商未果,2022年5月6日原告刘某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快审团队负责人法官董丽娜接到此案后,认真查阅案件材料、了解案情后心中便有了调解思路,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于5月17日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劝导下,双方均作出了一些让步,终达成调解意见。调解由杨某某夫妇二人分期支付原告刘某某赔偿款,刘某某放弃对杨某某夫妇的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当日法官依法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并送达了双方当事人。




 2022年5月23日13时30分,董法官刚进办公室就接到杨某某的电话,原来是杨某某夫妇二人带着60000元现金,来到法院,希望在法官的见证下将第一笔赔偿款支付给原告刘某某。

此案在受理过程中,法官灵活使用“诉前调解”来达到和解,一方面督促被告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款项支付原告,另一方面有效减缓法官办案压力,减少当事人诉累,达到两全其美的效果。



 近年来,富民法院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纠纷化解需求,主动对接、引入优质调解资源,努力将纠纷化于诉外、止于诉前,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出实招,有实效。

# 法官寄语 #

 董丽娜法官说:“以后,我们会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通过这种诉前的调解方式、诉前纠纷化解机制,减少案件数量,更好地解决案多人少这个矛盾,快捷高效的化解当事人的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ND



撰稿、摄影:沈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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