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对簿公堂 阳光司法定纷止争又普法
近日,富民法院受理一起特殊财产损害纠纷一案,原告与被告双方系母子关系,且原被告这一家庭自上世纪80年代起, 40余次以赡养、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等案由提起诉讼,该家庭内部矛盾较为激烈。为达到化解各方矛盾的同时进行以案释法、强化普法宣传力度,8月16日,富民法院以“阳光司法”形式进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邀请人民调解员、片区民警、村民代表约70余人参与旁听。
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的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现场井然有序,节凑紧凑,旁听人员全神贯注认真旁听了庭审全过程,经合议庭休庭评议后,本案当庭宣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叶宇法官及司法局张志宏副局长分别进行了普法宣传。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观摩对法院的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直观的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如何得以实现。
开展“阳光司法”庭审进村委会,将法庭“搬”到村民“家门口”,在化解原被告间长期存在矛盾的同时,也让群众们体会到“看得见的正义,摸得到的公平”。今后富民法院将持续秉公办案,严格执法,促进阳光司法,公平审判,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官寄语:家庭应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优良家风需要家庭主要成员的率先垂范,以及家庭成员的共同努力。新时代家风既是亲情的凝聚力,也是道德的润滑剂,广大家庭都要弘扬优良家风,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