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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法护成长——富民法院大学校园开庭 开展普法强基活动
  发布时间:2023-05-26 15:50:36 打印 字号: | |



 2023年5月26日下午,富民县人民法院走进校园,在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富民校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300余名师生旁听了庭审。

        法律小课堂:

 什么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简单来说,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电信诈骗),还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常见的方式之一,就是“收购、出售、出借”等买卖、租赁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案件详情:

  2022年4月至5月期间,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 23岁的被告人小李和22岁的被告人小刘为获利,提供其本人的银行卡或者介绍他人的银行卡供上家转账。经查证,小李提供和介绍的四张银行卡进账资金共计人民币96万余元,涉及电信诈骗案件7件,被骗资金共计人民币16万余元;小刘提供的一张银行卡进账资金共计人民币55万余元,涉及电信诈骗案件2件,被骗资金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小李、小刘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小李、小刘均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小李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小刘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普法宣传: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结合该起案件进行现场说法,教育引导大学生们要树立法治思维,不要被小利诱惑,不被违法犯罪分子所利用,沦为网络洗钱的帮凶,避免落入“帮信罪”陷阱。同时,提醒广大师生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拒绝向他人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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