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法警警用装备采购询价公告
1. 询价条件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法警警用装备采购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富民县人民法院新审判法庭法警警用装备采购
2.2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 技术要求”
2.3采购预算:10万元。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货物或产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即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4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人查询信息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8日,登录云南省富民县人民法院网站(http://fm.fmfy.gov.cn)上获取word版询价文件及其它资料。
5.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8月10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10日上午11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地点及询价地点: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313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的公告在云南省富民县人民法院网站(http://fm.fmfy.gov.cn)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富民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孙燕云
联系电话:13769115293
采购人地址: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法院(昆明市富民县环城西路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