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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护蕾】“阳光司法 送法进校”
——富民县人民法院开展公开庭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24-10-25 09:24:17 打印 字号: | |





       2024年10月24日下午2时30分,富民县人民法院在昆明行知中学报告厅开展“阳光司法 送法进校园”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某、蒋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案。





      【案件回顾】

       2024年5月24日,5月29日被告人张某某、蒋某某应境外聊天软件上线的安排,以贷款刷流水为由将张某、王某诱骗到云南省昆明滇琅宾馆及昆明市香颂时光花园小区,让他人登陆手机银行APP,使用他人的银行卡接受资金后转入上线指定的账户。经查,被告人张某某、蒋某某使用张某银行卡接受的188630元人民币中有107260元人民币系电信诈骗被害人转入的被骗资金。张某某使用王某银行卡接受的122460元人民币中有60000元人民币系电信诈骗被害人转入的被骗资金。





      【法庭审理】

      法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审理,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阐述了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并当庭出示了证据。被告人及指定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并就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情节进行了充分辩论。法庭认真听取了各方意见,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期进行宣判。

      【普法教育】

      庭审结束后,出庭检察官和指定辩护人、审判员结合案件特点和近年来发生的几起典型案例,开展了普法教育活动。通过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案例剖析、阐述法律后果等方式,向广大师生普及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行为的相关知识,强调了防范此类犯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通过本次普法宣讲活动,让广大学生了解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危害性,提高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呼吁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远离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提高警惕,防范身边可能存在的犯罪风险,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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